时间:2024-01-25 16:54: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西安灞桥法院自贸区法庭深入落实“警法联调”机制,1月22日联合公安灞桥分局新合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
1月6日,新合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其公司门口摆设灵堂堵门,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办公。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包工头龚某挂靠在陕西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雇佣工人于某(无劳务合同)到该项目干活。1月4日于某在干活过程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于某家属、龚某及陕西某发展有限公司就赔偿一事未达成一致,于某家属便到该公司门口摆放灵堂堵门。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所内分别进行了劝导,但于某家属情绪较为激动,民警沟通无果,只能让双方先回去。
为妥善处理这一纠纷,派出所积极联系灞桥法院自贸区法庭,启动“警法联调”机制,介入此起纠纷调解过程,通过“警法”多次调解工作,1月22日,在自贸区法庭诉前协调协作机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在派出所民警、法庭调解员的调解下,涉事各方最终达成协议:陕西某发展有限公司向于某家属支付人民币10万元,用于先期安置逝者、安抚家属,其他赔偿事宜,由其家属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于某家属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对陕西某发展有限公司和所负责施工的项目进行干扰。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紧紧握着民警和调解员的手表示感谢。
自“警法”两家相关合作方案实施以来,自贸区法庭积极部署落实,与辖区派出所对接协调,扎实做好联调工作,自2023年11月以来,自贸区法庭运用“警法联调”机制已成功调解3起社会影响较大纠纷。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