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9 19:23:2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化解积案难案的安排部署,2月5日,在延安中院执行局的努力下,一起由省高院指定的交叉执行案件仅用时一天便“成功破局”,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评价。
申请执行人宝鸡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由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执行,针对管辖法院难案、积案、“骨头案”,陕西省高院指定由延安中院异地交叉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
2月5日,延安中院依法将该案执行立案后,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座谈,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重点向被执行人讲明案情、讲透法律,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我不是不还,我自己条件也很困难,能不能每月付一部分,按月分期还?”随后被执行人提供了初步和解方案,申请执行人从自身胜诉权益出发,当场拒绝分期履行的方案。
考虑到被执行人有履行意愿,为避免因为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办案法官认为应该尽可能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随后,办案法官一边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诉求,一边循序渐进引导双方冷静分析、换位思考。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小时后,申请执行人被说动,表示同意接受分期履行,并提出自己的和解方案。但双方当事人履行意见分歧依旧较大,为了帮助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办案法官向被执行人讲明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后的相关法律后果,同时当面向申请人说明,若对被执行人采取系列强制措施后会影响其履行能力。
通过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将心比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矛盾心结,均做出一定让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张案件款共计53万元,被执行人当日兑付申请执行人20万元,下剩33万元承诺于5月30日前履行完毕。本起交叉执行案件仅仅用时一天就得以顺利化解。
本案在交叉执行过程中,延安中院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切实有效提高了执行质效,在春节来临之前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解决执行难的司法需求,延安中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强化执行能力,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努力将每一起执行案件圆满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编辑:李东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