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6 14:35: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婷、孟娇
“孟法官,我们虽然已经达成调解了,但眼看支付期限越来越近,对方还没有实质性动作,会不会出什么意外状况?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都急着等钱用。”来自33户业主的共同心声,让孟娇法官心中一紧。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欢乐、祥和、团圆的节庆蕴含着老百姓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2024年1月份,西安碑林法院办结了某小区拆迁安置商业用房33户业主诉涉案商业用房整体承租方某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批量案件,承办该批案件的孟娇法官历经实地调查走访、四次开庭、六轮调解后,最终促进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寻找到了法律框架内的“最优解”。
然而,眼看距离约定支付期限越来越近,业主们的心态再次陷入焦灼,是否能在春节前按照约定期限拿到钱?疑问就像一块“大石头”沉甸甸压在大家心里。2月2日,距离约定支付第一批租金的期限还剩下4天,这一份拷问责任与担当的“问卷”交到了碑林法院速裁庭孟娇法官、执行法官张婷手中。
“被告公司直到2月2日仍然没有动静,我们也从侧面了解到公司可能存在资金周转不开的问题。”面对被告公司可能发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风险,孟娇法官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张勇副院长作了汇报,张勇副院长当即联系执行局马军局长共同分析研判,作出开展“执前督促”的决定。
“我们在2月2日当天就向被告公司送达了《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提醒公司注意支付期限以及不及时履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张婷法官与孟娇法官第一时间向公司发出警示。
从2月2日到2月5日,张婷、孟娇法官通过电话等方式反复提醒公司,可直到2月6日,距离约定支付期限仅剩最后一天,公司方面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一边是业主们翘首以盼的“真金白银”,一边是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企业发展必然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别如若第一批约定款都不能按期支付,后面实际支付的难度可想而知。
“支付日期马上就要到了,届时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你公司将产生不利影响,负担不必要的额外费用,现向你公司送达《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请你公司积极向债权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为加力推进支付兑现,张婷、孟娇法官于2月6日上午前往被告公司办公地点,现场再次向公司送达并宣读《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随后,又立即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传唤至法院,从案件的事实、调解的不易、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公司发展的负面影响等多个维度,耐心向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
“你们这一说我更明白这件事的重要性了,我们公司资金周转确实出现了点问题,不过请法官放心,无论如何我们也一定按期把款项支付到位。”该公司负责人郑重表态。
2月6日下午5点,约定的120余万第一批款项全部支付到位,并陆续分配给33户业主,业主们脸上洋溢的喜悦表情点缀着春节临近的浓厚“年味儿”,张婷、孟娇法官也如释重托,放心奔赴“下个战场”。
“在案件裁判后,先通过‘判后追踪’发现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的风险点,再运用‘执前督促’推进履行到位,形成‘审执联动’工作合力,不仅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也同时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促进执源治理。碑林法院建立这项工作机制就是充分彰显能动司法,促进审判和执行良性互动,全力维护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碑林法院全体干警初心不改,向着“公平与效率”司法永恒主题坚定前行。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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