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1 10:56: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陶琛
2023这一年,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以扎实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推动洛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党建+业务”品牌。把学党史作为终身必修课,把学史明理、增信、崇德持续落到“力行”上,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监督办案中。通过在党员大会上讨论检察工作、开展“纪念英雄烈士、传承革命精神”“牢记殷殷嘱托 争当秦岭生态卫士”等主题党日活动,着力把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秦岭生态卫士”党建品牌打造成亮丽的明信片。
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提升监督质效。有序开展“办小案、暖人心”、护航民生民利、“妇女权益保护”等专项活动,通过多种监督手段,拓宽监督领域,共办理帮助农民工讨薪、追缴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妇女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案件50余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6余件、支持起诉25件,行政监督案件20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其中办理的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加强内外协作,提高工作效能。2023这一年,该院第二检察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黄河流域水资源、古树名木保护等领域专项活动、实地勘察现场、专业解答50余人次,协助办案20余件。发挥生态环境指挥中心平台作用,发现案件线索60余件,经核查后立案7件。招募20位“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挥专业知识优势,提供案件线索30余件,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关于在秦岭生态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耕地保护“田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担当,用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转变司法理念 践行司法新举措。与县法院、县林业局在洛河上游检察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司法保护基地,解决了多年来困扰的异地补植复绿、替代性生态修复“一地难求”的问题,先后有李某某、张某某等多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人进行了异地补植复绿或替代性修复,补植面积300余亩,种植红豆杉30余棵,成效显著。在运用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支付生态修复金、替代性修复等方式办理案件的同时,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森林碳汇”补偿等新的司法修复模式,办理了商洛市首起“碳汇价值”认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认购碳汇价值2.8万余元,该案是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修复司法理念的一项新举措。
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继续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依法能动履职,为谱写洛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刘一笑
责编: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