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法院:组织人员偷渡结果在机场被抓,法院判了...

时间:2024-03-05 17:47: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孙韫朴

2023年6月

邱某伙同他人

预谋通过组织境内人员

 

从云南某边境城市偷渡到东南亚某国

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牟利

邱某用同伙提供的资金

为1名成年人及3名未成年人

购买了经西安转机前往云南的机票

 

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转机时

被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民警抓获

 

西安莲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为牟取利益,伙同境外人员组织、拉拢引诱多人偷越国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因其在偷越国境前即被查获,属于犯罪未遂,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非法偷越国境是对国家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无论是自己偷越国边境,还是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为他人提供、出售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均会涉嫌犯罪。每位公民要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国界意识和法律意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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