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春风予你 护雏鹰翱翔——西安碑林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辖区内中小学开展新学期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时间:2024-03-07 14:31: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薛冰莹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教育、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能作用。连日来,西安碑林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开学法治第一课”为契机,前往辖区内中小学开展新学期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刑庭庭长马利群前往友谊小学开展活动


刑庭副庭长刘晓光前往西工大附小开展活动


刑庭副庭长宋博前往西安交大附中兴庆校区开展活动


刑庭审判员薛冰莹前往东厅门小学开展活动

法治课上,干警们围绕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遇到校园霸凌时应如何应对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进行宣讲,提醒同学们要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争做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好学生。

3月4日,刑庭法官薛冰莹受邀前往铁五小参加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讲座,授课前,薛冰莹接受了学校颁发的法治副校长聘书,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责,为维护校园安全贡献法治力量。活动中,薛冰莹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知识,以案释法,通过真实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霸凌的特点、表现形式、现实危害性以及预防措施等知识,让同学们对校园霸凌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并提醒大家,对于同学们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勿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如果不幸遭遇校园霸凌,一定要学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不要因为受到威胁、担心报复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对校园霸凌说“不”。活动结束后,薛冰莹受邀为在“银河·幼苗杯”全国少儿乒乓球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们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下一步,碑林法院将持续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系列论述,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依托“曦荷心语”法治文化品牌,不断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形式,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一笑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