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法院七举措深化诉源治理

时间:2024-03-22 14:48: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浩

宁强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1-3月,该院收案数同比下降8.74%,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27.93%,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预期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梳理诉源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院党组专题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诉源治理工作。院机关聘请1名退休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驻院开展工作,现已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28件,调解成功48件。5个基层法庭与辖区镇办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共委派调解案件45件,成功化解21件,化解率46.67%。

深化府院联动,汇聚多元合力。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建立健全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卫健委、县金融办等多部门矛盾纠纷联调化解机制。该院与县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县交警队完成“总对总”对接;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特邀调解工作实施细则》,会同全县13个职能部门签署文件15份。

注重科技赋能,深化智能应用。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邀请镇(办)、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调解平台。截止目前,该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邀请入驻基层治理单位48个、调解组织12家、特邀调解员46人。全面推行“互联网+”线上诉讼服务,大力推广微法院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多元化诉讼服务。

主动延伸职能,突出强基导向。通过零距离服务、全员性普法、一站式化解等方式,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引导、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更多无讼社区、平安网格,服务保障“一网四化三统一”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引和业务指导,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在源头。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打造纵向联动新格局,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2个、法务庭7个、法官联络点5个、微法庭5个。

织密治理网络,深化“分调裁审”。把诉源治理贯穿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诉中、判后、执行等全部工作环节中。在立案环节加强诉讼指导,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努力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对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审慎做好材料审查,及时制作法律文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提高案件质量,治理衍生案件。把案结事了的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强化“诉讼到我为止”的志向和气魄,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积极与市中院对接沟通,严格落实发改案件“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加大调解、释法明理工作力度,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从根源上减少衍生案件。

注重宣传推广,强化工作保障。形成一批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一些有特色、有影响、有口碑的调解服务品牌,培训和培养一批业务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调解专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多元解纷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建立诉前调解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促进诉源治理工作良性运转。

 


编辑| 李娟

责编| 翟力强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