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8 15:36: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谢雯
3月27日,一场又“新”又“实”的听证会在涉案企业召开,这是一场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对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公开听证会,企业生产作业未按照要求开启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行政处罚事实并无争议,那么这场听证会,“新”在哪?又“实”在哪?
事情还要从我们受理这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说起。
3月6日,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收到了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书。1月29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台挤出机、十台硫化机正在生产作业,未按照要求开启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此生态环境局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以及《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三)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其处以12万元罚款。该公司以罚款数额过大且行政处罚一旦成立会使公司陷入经营困难为由提出申辩。
由于本案涉及民营企业权益,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临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接待涉案公司委托代理人,询问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翻阅相关证据资料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公司代理人说到:“对于行政处罚的事实我们没有异议,也已经认识到错误,检查当场我们就进行了整改。但我们属于小微企业,无力承担这么高的处罚款,另外如果处罚一旦成立,还将在企业的社会信用、信贷融资、高新技术资质方面造成冲击,我们更将陷入发展困境,希望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我们的情况,搭建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
针对公司的陈述,我院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公司确实在硫化机生产作业时,未按照要求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但当时是由于一台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暂停,其中一台正常开启,因此主观违法动机不深,且公司在检查当场就停工停产及时整改。同时,检察官通过走访企业生产现场、咨询环境资源专业人士了解到该公司生产作业有比较封闭的生产厂房,生产的产品是橡胶密封胶垫,因此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认定违法情形和涉及行业方面存在一定争议。
检察官认为,该案应当立足争议化解,坚持将纾困解难与事实求是相结合,用实际行动助企纾困。
可是怎么化解?化解到什么程度?这两个问题摆在了我们眼前,不管是减轻行政处罚还是免于行政处罚,公司困境解决了,但是确确实实废气也排放了,对大气环境产生了一定的损害,生态修复如何解决?检察官想到了一个又“新”又“实”的化解方案,是否可以由“行为罚”代替“金钱罚”,以企业主动开展植树植绿的方式修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呢。这一方案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我们又先后征求了市检察院七部、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教授的意见,均表示具有可行性,随后与行政机关和涉案公司进行了沟通,双方同意化解。
经过充分的调查核实和论证,临潼区检察院于3月27日在涉案公司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境资源教授等5名听证员出席。听证过程中,听证员首先参观了涉案企业生产车间现场,直观的感受了企业生产操作的整个流程,随后行政机关、涉案公司充分阐述各自意见,听证员们也从各自专业角度了解了情况,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涉案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但其系初次违法,主观违法动机不深,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也及时作出了整改,公司也主动申请进行生态修复补救措施,建议应当从包容审慎和促进发展,从有利于企业和环境双保护的角度寻求解决途径。”
最终通过各方的共同商讨和评议,本次听证会达成了减免企业行政处罚款数额,并由企业主动履行植树植绿义务修复生态环境的决议。
4月2日,我们走访生态环境部门跟踪案件处理情况,了解到该部门决定对涉案企业减轻行政处罚款数额至3万院,并与企业签订生态修复协议。一名执法人员说:“我们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当环境被污染后,因为它的特殊性,往往很难及时进行修复,所以对当事人大多会一罚了之。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环境之殇却难以根治。这起行政处罚案件这样结案,推动了我们针对环境破坏行为由“金钱罚”向“行为罚”转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就这样,这场听证会出发在“实”,又同时落脚在了“新”。“实”在确确实实解决了企业的困境,“新”在这是临潼区检察院通过碳汇补偿履行检察职能的一次全新尝试和探索,也是在办案中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新质生产力所赋予的绿色发展理念。该行政争议的成功化解,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统一,既考虑了个案的实际情况,又兼顾了生态环境损害后的修复实现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助力企业解决发展困境,同时促使企业主动开展生态修复,优化修复效益,切实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共赢。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以最高检部署“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检察办案中将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监督行政机关“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现象,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创新构建行政检察➕生态修复新办案模式,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治理,为服务美丽临潼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 :西安临潼检察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