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 17:52: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县人民法院西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办案法官多方联系、释法明理,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贺某入职某食品公司后,在工作过程中不慎滑倒受伤,贺某与公司就劳动关系、工伤认定、赔偿项目等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反复沟通无效,贺某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奈将某食品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敏受理案件后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从法律角度出发,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等事项达成一致,贺某申请撤回起诉,某食品公司当场进行赔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三原县人民法院西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从诉讼源头出发,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先导作用,既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规范和促进了企业合法经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三原法院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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