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碑林法院在行动——西安碑林法院组织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4-04-17 17:25: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薛冰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10余名区妇联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莅临法院,通过参观少年法庭、婚姻家事纠纷化解中心和座谈交流的方式,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交流活动。

 

活动中,薛冰莹法官带领受邀代表参观了少年法庭、“曦荷心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展示了设计印发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彩页,详细介绍了碑林法院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朱璘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向受邀代表们详细解读并分析了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条文及实际应用并带领参观婚姻家事纠纷化解中心。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民二庭庭长焦颖茹和刑庭庭长马利群分别就婚姻家事审判以及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向受邀代表们进行介绍。参会代表结合自身体会和工作实际围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主题,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反家庭暴力和未成年人犯罪等常见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区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在讲话中强调,婚姻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要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最大程度减少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妇女儿童的伤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落实在执法办案中,“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审执好每一起案件。二是忠诚履职能动司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办理案件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尤其是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时,坚持“办案就是办人生”理念,用心调解,最大限度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同时加大家事审判“四令一书”的制发,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三是线上线下加强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碑林法院青年法官宣讲团要继续加强宣传力度,贴近基层、贴近学校、贴近学生,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特殊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子女才能健康成长,社会才能健康发展。”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区妇联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动,不断探索婚姻家庭领域多元解纷路径,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将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来源:西安碑林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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