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庭审现场 “话清廉” 警示教育“面对面”

时间:2024-04-17 17:30: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吕恒

 

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眀纪、以案示警,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近日,洋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焦某某、杨某某涉嫌两起职务犯罪案件。洋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160余人全程旁听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临案听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焦某某、杨某某利用担任洋县水利局领导干部之便,在项目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接受吃请收受财物。公诉机关认为,二起案件中杨某某、焦某某涉及受贿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洋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两起案件进行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二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愧对党的培养和组织的信任,愧对父母的养育和妻儿的关爱。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是最好的清醒剂。庭审最后,审判长结合本案的案情,为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告诫大家贪欲之心害人不浅,以权谋私危害极大,要算好人生“七笔账”,常修廉洁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真正做到“心不动微利之诱,目不眩五色之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清清白白干事,干干净净做人。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观摩本次庭审,洋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与昔日老熟人面对面“现身说法”,身临其境的感受法律威严和违法违纪的沉痛代价,以最直观的方式警示党员干部“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必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自我行为,忠诚干净履职尽责,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扣好人生的“法治纽扣”。


来源:洋县人民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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