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8 15:37: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春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氛围,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秦岭卫士行动日”系列活动。
活动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月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在县城及乡镇开展秦岭保护普法宣传,通过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秦岭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倡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保护秦岭生态的责任意识,争做秦岭生态卫士;二是利用本院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秦岭生态保护宣传标语,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三是在本院“两微一端”上积极发布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讲好生态检察故事,擦亮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秦岭生态卫士”检察品牌。
活动二:联合多部门签订协作意见
3月22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洛南县法院、县发展改革局(秦岭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和政策研究中心签订《关于在办理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价值损失赔偿机制的协作意见》,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洛南县人民检察将继续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方式方法,以实现对受损环境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双重保护,促进秦岭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
活动三: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在“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来临之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发展改革局(秦岭办)、洛源镇人民政府在洛河源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体宣誓、召开座谈会,与会广大党员一致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爱护秦岭、保护秦岭、敬畏秦岭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活动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整改前 整改后
3月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活动,摸排案件线索10余条,针对露天堆放生活垃圾、耕地占用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截止目前,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切实维护了社会和国家公共利益。
来源: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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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