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3 10:31:1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许扬
“猴子的自拍照是作品吗?”
“临摹书法可以构成作品吗?”
“现代人需要给李白版权费吗?”
2月10日上午,开学第一周,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小学六年级的课堂上充满着各种奇思妙想。碑林法院青年法官宣讲团的许扬法官在为同学们讲述知识产权法治课。
许扬法官从“知识与产权”入题,从同学们身边感兴趣的事物和案例讲起,使同学们懂得著作权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多进行学习创作;从同学们熟知的商标形象讲起,通过“山寨”产品与正品的对比,让同学们认识到侵权产品的危害,树立保护商标权的意识;从同学们憧憬的“天宫空间站”获得了多项国家专利讲起,让同学们感受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未来为祖国科技进步做贡献。
此次授课致力于将知识产权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个学生的心田,为同学们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打下基础。下一步工作中,碑林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以及市、区对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唱响“碑林法治最强音”。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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