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19:06: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云红 成雯
近日,蓝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快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做到了法院当日立案、法官即时调解、被告立即履行,充分彰显诉前调解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的突出作用,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白某在原告薛某处购买地板,在收到货物时,白某对部分货物质量提出质疑,双方遂对货款结算产生分歧,故原告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在拿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争议焦点,首先为双方沟通搭建司法桥梁。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调解,双方情绪激动,原告称被告已经收到货物却不支付货款,被告抱怨原告不守诚信供应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安抚当事人情绪,劝慰双方珍惜此次调解机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随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头调解,讲透道理、说明法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即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了货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蓝田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将人民群众的矛盾从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来源| 蓝田法院
责编|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