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01:24: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4月24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在“秦创原·西安未央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敲响了第一声法槌,公开审理了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此次巡回审判是未央法院立足审判“五进”,坚持能动司法,持续优化“行业协会+企业+学校+政府”的“4+1”知识产权宣传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庭审邀请了辖区重点督导的科研、技术服务、商务企业代表以及陕西科技大学师生约50余人到场观摩。
该案中,原、被告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原告加盟被告的餐饮项目,支付加盟费后可在门店使用被告商标,利用被告的经营资源从事相关餐饮经营业务,被告向原告提供一定的咨询、服务以及指导。后原告主张因被告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经营过程中未依约提供持续性的经营资源支持,致使原告店面经营困难,最终停业,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加盟费用。
庭审中,法官适时地总结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活动严谨有序、规范高效。庭后,法官与旁听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并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来源| 未央法院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