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 17:48:0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康丹
紫阳县红椿镇贾英俊与甄美丽
虽已离婚,
却因为女儿抚养费和探视权
剪不断,理还乱。
紫阳县红椿镇贾英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甄美丽经人介绍相识相爱,并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双方因性格及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日渐疏离,遂产生离婚念头。2021年11月,经紫阳县人民法院调解,贾英俊与甄美丽协议离婚,女儿由甄美丽抚养教育,贾英俊自2022年12月开始每月1日支付女儿600元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止。但离婚后,贾英俊一直未支付女儿抚养费,甄美丽便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贾英俊支付其女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的抚养费共78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贾英俊名下财产发起网络查控。经查询,发现贾英俊名下的金融账户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为防止账户财产转移,法院依法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贾英俊,询问其为何不主动履行支付女儿抚养费义务。贾英俊表示,孩子是自己的骨肉,自己并没有恶意躲避履行抚养费的义务,只是甄美丽不让探视孩子,所以才没有给女儿抚养费。
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探视孩子是法定的权利,如果甄美丽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为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法官联系甄美丽,告知其探视权是贾英俊的法定权利,即使双方离婚了,贾英俊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作为父亲可以随时探视孩子,而且缺少父爱也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听完法官劝导,甄美丽表示,以后只要贾英俊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可以随时去看孩子。贾英俊如愿看到孩子,随即主动将7800元抚养费交到法院,法院将其银行账户解除了冻结。
来源:紫阳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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