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9 18:09: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婷
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更好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坚持“走出去”。利用每年春秋两季学校开学及“六一”节日节点,未检干警深入学校对在校师生做法治报告,接受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几年来,该院被聘请为法治副校长的干警法治宣传足迹遍布了全县中小学,法治教育呈现“遍地开花”的趋势。以学校为基地,大力开发与学生互动的法治教育模式,指导学校制作法治教育板报,学生制作主题手抄报,指导组织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举办模拟法庭,并将公诉席搬到校园,以案释法,“全景式”观摩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坚持“请进来”。该院每年都会邀请县关工委、科教体局、妇联等相关部门人员,各级学校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检工作室和警示教育基地,播放未检微电影,举行主题讲座,让大家近距离了解检察职能,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邀人员反响良好。同时,结合社会治安形势、青少年不同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充分发挥未检工作室作用,将问题少年请进来,对问题少年开展灵活多样的谈心活动,教育其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这些形式,使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更重要的是对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到引导作用。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成方圆。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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