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6 15:02:5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高远
近日,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高远通过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仇某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23年初,周某受仇某委托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完成后仇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费用,多次催要无果,周某无奈起诉至长安法院。
收到案件后,民三庭法官助理高远经梳理,发现本案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清楚、责任明确,且诉讼标的数额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帮助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经办案团队商议,决定对本案适用诉前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无法到院参与调解,高远便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同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工程质量这么差,凭什么还要我付款?”
“我这都是严格按照咱俩的沟通细节进行施工的,根本就不会存在质量问题!”
调解过程中,高远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不断安抚当事人情绪,见缝插针地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放下成见,平和沟通。在不断的沟通劝说后,仇某主动履行了涉案款项,见此原告当即提交撤诉申请书。至此,案件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近年来,长安法院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当庭履行、主动履行,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以贴心的方式、暖心的态度,用足调解手段,使足调解力量,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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