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执源治理出“实招” 人和事了促执行

时间:2024-05-10 09:56: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强

 

“我没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会主动履行吗”?

“执前督促是人民法院的新举措吧”?

5月6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杨河法庭接待室内的一幕给出了“答案”。被告张勇(化名)主动将7200元交到法庭,表示已将院场、公房清空。同时,原告杨李村(化名)也收到案涉钱款,并认可被告已完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今年1月,西乡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杨李村与被告张勇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该案矛盾尖锐,经镇村多次调解均无果后诉至法院。诉讼中,因双方拒绝调解,案件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由张勇将杨李村所有的院场及公房两间清空后腾交;由张勇向杨李村支付院场及公房占用费7200元。在履行期满后,杨李村并未申请执行,杨河法庭能动履职,主动启动了执前督促程序,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张勇,告知其拒执后果,督促及时履行义务。最终,案件经杨河法庭执前团队督促,张勇主动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西乡法院打好“诉源+执源”治理组合拳,积极践行“如我在执”理念,在执源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新举措”,促进执行案件提质增效。


来源:西乡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强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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