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 21:52: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唐寰宇
为推动碑林法院“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两行动、两措施”活动走实走深,充分发挥院领导率先垂范作用,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2024年5月10日西安碑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按照院庭长“阅核制”要求,该案由碑林法院院长李社武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王健、民一庭副庭长罗艳琴组成合议庭,庭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同步直播。
该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原告向被告一承包了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被告一未完全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一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并要求被告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庭审前,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并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充分做好了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围绕合议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开展了激烈辩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既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确保司法公开透明。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工程款支付比例、逾期违约金起算时间及计算标准、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付款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三个问题争议较大。
为促进“案结事了”,减少衍生案件,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生产,在查明事实、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合议庭认为,原、被告双方施工中合作基础良好,理应弘扬“和为贵”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坚守诚实守信价值观,减少诉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过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表示互相理解,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原告向被告一开具剩余发票,被告一扣减质保金及税差后向原告分期履行案款,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在本案中一次性解决。
“审理案件需兼顾执行,通过调解让义务人主动履行,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在减轻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最大程度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这是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期盼的司法速度与温度,我们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追求一个纠纷一次解决。”李社武院长向在场干警叮嘱。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碑林法院将继续紧扣“结案头号工程”,聚焦并深化院庭长办案机制,以“阅核制”为抓手,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团结全院干警勠力同心,和衷共济,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两行动、两措施”,为各类企业排忧解难,竭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法护航。
来源:西安碑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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