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看不到的道歉还算道歉吗?我要申请执行!”

时间:2024-05-15 09:28: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百万博主”网上“开撕”

事关名誉权线下“打官司”

法院判决

被告在其微博发布致歉声明

但是,偷工减料的“敷衍式”道歉

更让原告心结重重

法院会如何执行道歉判决

了却双方恩怨?

让我们一起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件详情

小智和星星是微博平台的大V,二人都有数百万的粉丝,在各自领域都有不小的影响力。2022年,小智发现星星在其微博平台发布了多篇侵害小智名誉权的文章,内容包含有他的姓名、籍贯,并散布他是骗子等信息内容,导致社会公众对他的评价降低,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于是,小智一纸诉状将星星起诉至法院,要求星星赔礼道歉,消除对其的影响,并支付赔偿金。经法院判决,判令星星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文章,并在微博平台发布经法院审核道歉内容,同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执行经过

判决书生效后,星星很快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到位,可判令的道歉内容却迟迟不见动静。于是,小智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杨繁法官通过微博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星星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并添加了被执行人星星的微信,通过微信督促星星按判决内容进行公开道歉。面对法院的执行,星星百般推诿,表示已经履行了支付赔偿金的义务,并且以前也发布过道歉内容,不愿再次发布。

 

经法官调查,星星所谓的发布的道歉内容未经过法院审核,且设置了阅读限制,并未达到对小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目的。于是,法官向星星送达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告知书,责令星星限期发布由法院审核修改后的道歉内容,公开时间不低于3日,且必须完全公开,不得设置限制阅读,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星星按照执行的要求发布了道歉内容,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小智的认可,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杨 繁

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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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