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报道:大山深处的“双赢”执行

时间:2024-05-16 20:25: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虽远必“执”,迈出去的是脚步;兑现权益,带回来的是民心。5月15日,《人民法院报》以《大山深处的“双赢”执行》为题刊发报道,点赞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执行干警赴贵州大山深处矿区异地执行,以能动履职全力兑现胜诉权益、维护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秩序。

全文如下:

 

大山深处的“双赢”执行

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许 颖 文/图 王静

 

图①:执行干警现场调查作业车间。

 

图②:执行干警对车辆进行扣押查封。

 

图③: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

“陕西的法院,凭什么到贵州执行?”

近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大山深处的某矿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瑞琨、丁正刚一表明身份,一群矿工便 “气势汹汹”地赶来。

在陕西某工程公司与某矿业公司合同纠纷案的执行环节,法院调查到被执行人某矿业公司资金链断裂,除在某矿山有采矿资质和设备外,无可执行线索。

面对情绪激动的矿工们,干警开始释法明理:“我们今天来是要跟你们公司的负责人商量还有什么办法还钱,问题不解决,公司账户一直有被冻结的风险,大伙的工资也得不到保障,是不是?”

干警还利用调解间隙,一边进行设备司法拍卖看样,一边留心矿区现状,寻找和解的可能。

干警留意到,一些采矿设备正在调试运行,经多方询问后初步确认有复工迹象。于是,干警为申请执行人算了笔“经济账”:

“这些设备是根据该矿山定制的,用途单一,如果拍卖,价值将大幅贬损,拍卖款对你们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而且会让被执行人失去生产能力,更无法持续偿还,要是用其他方式分期付款,则有可能全部还款。”

“如果他复工后依然没履约,司法拍卖随时能启动。”

干警又给被执行人算了笔“法律账”:向其送达《预罚款告知书》等文书,告知拒执风险,并说明需当天支付第一笔欠款并提供担保。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将车辆暂交申请执行人保管。

“第一笔案款到账啦!”

7个小时后,申请执行人收到了第一笔执行案款。一场异地执行没有辜负干警们跋山涉水的努力,达到了兑现胜诉权益、维护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秩序的“双赢”。


来源:西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