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和亭”里的“管鲍之交”

时间:2024-05-16 20:57: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 曼

近期,西安鄠邑法院秦渡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巨西挺巧用“管鲍之交”的典故,帮助两位“闹掰”的昔日同窗重归于好。

案件详情

王辉系经营农药销售的商户,刘泽自2016年至2019年一直在王辉处购买农药,双方约定每年年底结清当年货款。2019年,刘泽称因农药质量问题导致自己种植的水果受损,拒绝向王辉支付当年的农药款。王辉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刘泽诉至法院。

 

双方心怀“怨气”,调解失败

“这个案子标的额并不大,判决虽然容易,但双方显然有了对立情绪,不利于案件的执行,于此而言,调解是最佳的解决方式。”

 

想到这里,承办法官巨西挺随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便迅速展开调解工作。但是在前期沟通中,原告表示被告产品受损系和其自身种植技术有关,和自己售卖的农药没有关系,被告称自己的葡萄就是在使用原告出售的农药后才出现问题的,原告应当向被告进行赔偿。由于双方心怀“怨气”,庭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巨法官便及时通知双方开庭审理。

“议和亭”里的“管鲍之交”

庭审过程中,巨法官发现原、被告系多年的同学关系,

随即灵机一动,想到二人既是多年同窗,前期又一直有生意往来,以前关系定是不错,便当即按下“暂停键”,决定在庭审中对双方再次开展调解工作。

“王辉,刘泽,你们俩个是多年老同学,因为几千元钱对簿公堂,对你们双方来说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这些钱,希望你们能够好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协商下这个问题……”

 

为了更好地缓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巨法官将双方约到法庭的“议和亭”开展调解工作。二人坐在亭中,谁也不肯先说话。看到这一幕,巨法官为了更好的拉近双方的距离,便给双方讲起了“管鲍之交”的典故,希望他们能珍惜昔日的同窗情谊。

“管仲和鲍叔牙两人少年时就是好朋友,两人曾一同做买卖……管鲍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凭空练就的,而是建立在两人长期的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坦诚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之上的。”

 

故事讲完后,双方冷静下来,陷入了沉思。见此情形,巨法官趁热打铁,从法律层面向被告说明关于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向被告指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货款,不仅辜负了同学的信任,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从情感层面和原告沟通,希望其可以考虑被告目前的经济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方案。

再续“破碎”的兄弟情

“巨法官,这个事情是我欠考虑了,我应该像鲍叔牙相信管仲一样信任王辉,之前是我想岔了,我愿意就农药款这个事情和王辉达成调解,具体调解方案我信任巨法官,法官说咋给我就咋给,今天只要他同意,我可以当庭履行。”听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告说道。

看到被告真诚的态度,原告也表示自己与刘泽同窗多年,却缺乏对他的信任,实在惭愧。因此,愿意就货款金额作出退让,换回二人多年同窗情。

 

随即在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5000元货款。

像这种发生在“议和亭”里的故事还有很多,夕阳西下,夜幕降临,明天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在“议和亭”上演呢?敬请期待……


来源:西安鄠邑法院

作者:张 曼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