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以能动履职撑起护“未”法治蓝天

时间:2024-05-22 10:38: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彪 田思思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勉县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利用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函等司法措施,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蓝天”。2023年,该院温泉法庭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司法建议,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勉县法院在审理几起关于小学生因为课间玩耍引发校园伤害案件中发现,涉案当事人大多数为农村的留守儿童,便向勉县教体局发出加强留守学生品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中小学生品德教育,着力培养和塑造未成年人健康健全的人格,同时加强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尤其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及性格孤僻类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与家长建立互动联系反馈机制,及时掌握该类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疏导教育。

该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非常重视,立即开展调研,及时制定方案,全面组织落实,对单亲、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门建立档案,对心理困境的学生建立“一生一册”心理成长档案,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工作,形成了家-校协同机制,尤其对心理困境学生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早保护”,有力推动了我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风险提示函,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围墙

谢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丈夫庄某离婚,并表示不愿抚养8岁的女儿。“不论你们离婚与否,都只是你们两个人的事,还有你们的孩子,他经由你们来到这个世界,他有了你们的爱才能有充足生命力立足于社会。

现向你们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请你们认真看、仔细想如何当好合格家长,怎样避免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承办法官分别与庄某、谢某先后多次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开展教育指导。并从家庭伦理、亲情关系、社会责任、父母责任、法律规定等多方位、多角度进行思想干预和心理疏导,引导双方正确处理婚姻问题,避免双方的争执矛盾波及未成年子女。督促他们积极履行抚养、教育、保护义务、承担责任,关注情感需求、呵护子女心理健康。庄某、谢某在收到提示函后,均表示今后不会再将自身负面情绪传递给女儿,也会特别注意与女儿相处的方式,双方都愿意给女儿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建章立制,撑起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伞

勉县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寓教于审,助力失足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回归社会。落实陪审员陪审制度,专门聘请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和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采取设立帮教小组,联系司法机关和社区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未成年人被告人的个体情况,因人施教,帮助他们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对他们的改造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巩固审判教育效果。联合勉县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勉县司法局、勉县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入推进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意识,切实提升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数量和质量,最大限度将家事纠纷化解在诉前。

在温泉人民法庭设立妇女儿童庇护所,心理辅导室,提供免费的咨询、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服务,建立一支由妇联、法检司法人员、心理咨询师为一体的维权工作队伍,夯实维权组织基础,全面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全程建档跟踪处置。

普法教育,点亮未成年人守护之光

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勉县法院打造了“三有”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宣教进校园作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有专业的普法队伍。多次在小学、初高中开展“什么是校园暴力”“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建议和对策”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的能力。

二有广泛的阵地。在全县中小学创建“红领巾法学院”,其中省级的5所、市级的19所,将“红领巾法学院”打造成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深入浅出的阐述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三有丰富多元的活动载体。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实际需求,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喜闻乐见的品牌活动,使学生在很感兴趣的状态下学习法律常识、提升法治意识。让未成年人“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切实体会法律的威严,提高自身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此外,该院“送法进校园”活动逐渐向农村偏远学校延伸,前往我县行政区域最北端的张家河镇九年制学校,为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同时给同学们带去了书包、书籍等慰问品。利用“六一”儿童节和国庆节、中秋节等节日,广泛开展送爱心活动,向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送去慰问金、学习生活用品等,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作者:王彪 田思思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