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法院:实施两周年,这些知识你了解吗?

时间:2024-05-24 09:47: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已正式施行两周年

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

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

 

Q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Q2:有组织犯罪是什么?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Q3:恶势力组织是什么?

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Q4: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什么?

指有以下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

1.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2.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3.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4.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6.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Q5:反有组织犯罪的国家职能机关及单位有哪些?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Q6:什么是软暴力手段?

《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这些犯罪手段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

Q7:普通百姓群众能做些什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

Q8:举报有没有奖励?

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Q9:未成年人发现有组织犯罪应该怎么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未成年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主动向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举报,国家依法对相关人员给予保护。

Q10:如何对举报人进行保护?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来源:莲湖法院

作者:李维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