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20:36: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雁塔法院民三庭陈婷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聋哑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是一名聋哑人,2022年11月,原告经被告童某介绍进入某房地产项目进行油漆工工作,工作期间,被告童某作为班组长支付原告劳务费8000余元,剩余4000元未支付,被告童某多次以劳务分包公司、项目发包方、项目总承包方未结算为由推脱。因此,原告将被告童某、承包公司、发包公司列为被告诉至法院。
审理情况
雁塔法院民三庭 陈婷法官
陈婷法官在阅卷后与被告联系过程中,劳务分包公司表示愿意向被告支付劳务费2000元,该公司向法院出示其建设过程中的考勤表一份,证明其仅欠劳务费2000元。在得知被告的调解意向后,陈婷法官多次与原告联系,但原告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几日后,原告王某来到了陈法官的办公室,表示其收到法院的到庭通知就立刻来了,这时才知道王某是聋哑人,无法用语言沟通。法官耐心引导原告通过书写文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法官也细心地将调解方案一遍遍地写给原告看。在与被告对账过程中,原告发现自己诉请的劳务费金额有误,被告也表示因原告身体原因,愿意向原告支付劳务费。最后,本案被告某劳务分包公司当庭向原告支付欠付劳务款,原告撤诉,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调解无声
司法有情
调解无声,但此时无声胜有声。以往的案件调解过程总是伴随着不断的争吵。但在本案中,一场无声的调解是对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保障,一遍遍书写调解方案是承办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特别是残障群体对司法的多元需求,充分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来源:西安雁塔法院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