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法院 | 这个六一,小朋友的人生初体验

时间:2024-06-01 16:40: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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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莲盟——探索法治权益的启航之路第一站”模拟法庭在莲湖法院正式启动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由共青团莲湖区委、莲湖区人民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清风莲芃”未检团队、莲湖区有志青莲青少年服务中心主办,北院门街道红埠街社区承办,庙后街小学协办的“青春莲盟——探索法治权益的启航之路第一站”模拟法庭展演活动在莲湖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成功举办。西安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刘晶晶、共青团莲湖区委书记黄鑫、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常婷、区法院审委会专委成璐、北院门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李楠、北院门街道办武装部长成伟等出席活动。

 

活动伊始,少先队员们为今日出席活动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区团委、社区工作人员佩戴红领巾,团区委书记黄鑫为活动致辞。

在模拟法庭上,同学们分别饰演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证人等不同角色,“审理”一场校园霸凌案件。庭审过程中,学生们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程序进行,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一一展开,严谨有序地还原了庭审现场,让在场师生们沉浸式体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环节结束后,常婷副检察长对模拟法庭进行点评,对同学们精心准备的展演给予了高度肯定。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笑凡与同学们积极互动,通过问答的方式科普了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及面对欺凌行为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庄严的国徽下,区法院专委成璐带领学生们肃立宣誓,许下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的承诺。同学们在庄严的法庭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宪法和法治教育,身临其境地接受法治洗礼。

活动最后,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和有志青莲青少年服务中心为参演的同学们颁发了奖品和荣誉证书,对他们的努力参与和热情投入表达感谢与鼓励。希望他们在未来的日子里,成长为遵纪守法有担当的好公民,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为助力法治校园建设,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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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莲湖法院邀请洒金桥小学4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沉浸式”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法院文化,体会司法魅力。

在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高甜甜为同学们介绍了审判席、公诉人席、辩护人席、被告人席和旁听席等法庭布局以及法庭工作人员的职责,讲解了法徽、法袍、法槌和天平椅的象征和设计寓意,还让同学们换上法袍、手敲法槌,变身“小法官”主持庭审,同学们热情高涨,个个跃跃欲试。

随后,高甜甜又带领同学们参观了羁押室,让同学们真实体验法院的羁押场所和装置,面对冰冷的械具和一间间独立囚室,同学们均表示“关进去的感觉肯定不太好”。看到装备齐全的法警,同学们充满了好奇,法警向同学们讲解和演示了手铐、警棍等警械的使用方式,充分满足了同学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刑庭权波蓉法官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针对同学们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特点,向同学们讲解了义务教育法、网络安全、防止性侵害等法律知识,告诉同学们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同学们积极提问,在互动交流中学到了法律知识。权波蓉还给同学们送上了法官寄语和精美小礼物,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生活中知法律、懂敬畏,出言有尺,做事有余。

 

“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同学们零距离参观法院,在看得见、触得着的环境中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下一步,莲湖法院将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更多学生近距离的了解法院工作,增强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和能力,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雪云 责编: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