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政法:“基层工作日”让基层治理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

时间:2024-06-07 22:26: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潼关县委政法委聚焦重点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优化资源整合,强化制度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政法干警基层工作日活动,助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与群众面对面交心交谈,让全面排查矛盾接地气。政法干警坚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理念,从“坐等群众上门办理”到“主动参与定期走访”,扎实开展平安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群防群治、法律服务宣传等工作,充分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倾听群众诉求以及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各类动态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在“访民情、察民意”的过程中,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与各镇(街道)、村(社区)多方联动,让促进基层善治冒热气。县委政法委坚持积极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完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基层党委+乡贤+乡村治理”和“小板凳+说事议事”模式,在全县推广“1+4+N”(“1”:即综治中心,“4”: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包联干警,“N”:即乡贤、法律明白人、涉事单位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法,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汇聚基层治理的强大合理,搭建起政法干警、社区干部、居民群众的沟通平台,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形成群众遇事有地可诉、有人可商的良好局面。

三是与政法各单位全力以赴,让践行司法为民聚人气。政法干警充分发挥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力军作用,对上级交办和排查出的无法就地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类建立台账,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方案,落实“1+4+N”化解责任,形成分流交办、全程督办、结果反馈及评价回访的矛盾纠纷闭环管理链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定期召集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判分析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针对性措施,有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共同推动群众“急难愁盼”得到系统化解决,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政法力量。


供稿:潼关政法委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