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六年积怨 一案结数案解

时间:2024-06-12 17:32: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前些年家里打官司的时候我还未成年,常听家人说诉讼无用,只能信访,结果兜兜转转这些年,还是法院给我们解决了纠纷。”原告张某的儿子小张激动地对法官说道,“感谢法官,让我们了解清楚了事情原委,明白了利害关系,消除了我父母心中怨恨。我现在成年了,一直想要带父母去旅游散心,他们因为心中有恨一直不愿去,这下我的愿望终于能实现了……”

“合作”到“反目” 一事生多案起

2005年8月,张某租赁王某房屋用于餐馆经营。2017年10月,双方发生纠纷餐馆关门,房屋由张某占有。2018年1月,王某起诉张某,要求支付租金并腾房;张某反诉王某,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24万元经营损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张某向王某支付租金并腾交房屋,驳回双方其余诉请。张某不服上诉,中院维持原判。

2018年7月,张某以民间借贷纠纷将王某诉至法院,主张其自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期间每月向王某转账中超出1600元部分属于借款,王某应当予以返还,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主张借款依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9年3月,王某申请就前述租金、腾房进行强制执行。

2022年2月,张某因对王某怀恨在心,用打火机将倒有酒精的卫生纸点燃扔进王某家阳台,导致王某家中窗帘等物起火燃烧。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后张某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上诉后维持原判。

2022年11月,张某及其配偶赵某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王某支付其装修损失22万元,后撤诉信访,未果后,又于2024年4月,就前述装修损失再次起诉。

耐心调解化积怨 握手言和数案解

承办法官郑毅受理该案后,发现双方因租赁纠纷积怨数年,甚至引发刑事案件,遂重点关注,反复向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倾听当事人心中委屈。摸清当事人的愿望和诉求后,法官从人生规划、家庭亲情、子女发展等多维度释法明理、教育疏导,耐心做双方调解工作。经过法官的劝解,双方终于打开心结,解开误会,握手言和,并一致同意张某、赵某主张的装修损失与王某执行案件中的租金相抵;张某、赵某不再信访,不再起诉,王某撤回执行案件。该案一并解决了涉及民事、执行、刑事、信访的数案,践行了“诉讼到我为止”的为民情怀,强化了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让当事人切实感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六年积怨至此一案化解。

“如我在诉”让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碑林法院始终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执法办案的最终目标,紧紧围绕“办结一个案件,了结一个纠纷”的工作思路,防止一案生而多案起。“信访法治化”“诉讼到我为止”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法律是神圣的,在化解纠纷中占据权威地位。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身为法官,面对焦急等待的当事人,繁琐的工作中多一份诚心、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细心,或许无助的心灵就能得到慰藉;面对面红耳赤的当事人,秉持“如我在诉”的精神,棘手的案件或许会迎来柳暗花明。碑林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将依法、规范、用心办案贯穿始终,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做优信访案件法治化,做好司法为民新篇章。

 


来源|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