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再升级

时间:2024-06-14 10:28: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唐寰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西安碑林法院依托“123456”诉源治理碑林模式,创新打造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致力于推进医疗纠纷源头治理、关口把控、前端化解,为促进区域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维护和谐医患关系注入司法力量。

 

6月13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揭牌启动仪式在碑林区南门外长安国际中心举行。碑林区副区长董晓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区司法局局长周琦,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栢敬宾,公安碑林分局纪委书记海鹰参会,市红会医院、市第九医院代表、有关调解员及专家教授列席。会上,董晓楠副区长与李社武院长共同为医调委揭牌并致辞。

 

与会人员对医调委的正式成立表示了热烈祝贺,在医调委调解员引导下,共同参观了医调委各功能区域设置,听取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相关情况介绍。医调委投入运行后,将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医学、药学、心理学、法学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接受西安市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区法院与区卫健局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区卫健局在工作中发现有可能涉及医疗纠纷时,可邀请法院参与诉前调解,止纠纷于未诉。区法院在医疗纠纷立案及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对专业问题产生较大争议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案件处理,高效化解矛盾。

 

董晓楠副区长向支持设立医调委建设的各有关方面致以感谢。他表示,碑林区医调委属于司法公共性质,服务的是就医群众、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在做好调解工作全过程指导的同时,将充分尊重当事人调解意愿,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社武院长表示,规范有序的医疗环境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关乎医疗机构的正常经营发展,更关乎广大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医调委是抓好2024年全区“六个碑林”建设的有益实践,也是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的重要举措。碑林法院将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医疗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优化纠纷的化解流程和方式,提升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成效;加强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紧密衔接、高效有序的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更多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宣传推介,总结推广医疗纠纷诉源治理好经验好成果,努力让更多医疗纠纷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碑林区防范化解医疗风险有了新平台,诉源治理建设迈出了新步伐。碑林法院将紧跟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紧扣“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能动履职、守正创新,围绕建设“六个碑林”,做实“六个奋勇争先”,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共商共谋、多元解纷,不断深化医疗纠纷诉源治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着力打造高水平医疗民生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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