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 | 恶意“薅羊毛”,薅出诈骗罪

时间:2024-06-19 09:53:4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一年一度的“618”来临,

各大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消费者,

都会提前发布各种优惠政策和福利,

平台的“内卷”

着实让不少消费者

体会到了“薅羊毛”的快乐。

 

但是,

利用商家的规则漏洞恶意下单,

骗取平台补贴款,

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薅羊毛”诈骗、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案件。

“网购达人” 发现“商机”

25岁的小吴是个“网购达人”,经常浏览各大电商平台,在货比三家的同时,也非常关注商家发布的各种新用户补贴、大额优惠券、消费补贴等优惠政策,顺便“薅”点羊毛。

 

2023年8月,小吴在某购物网站下单了几件商品,交易成功后商家根据成交额补贴了一定数额的无门槛购物卡券,在该网站购物时这些卡券可以折抵相应的现金。

一段时间后,小吴发现赠送给他的购物卡过期了,便在网站申请了补领。

补领成功后,小吴意外地发现补领的购物卡与原来的订单不再关联,购物卡被使用后原订单仍能正常售后和退换货。

疯狂“下单” 越陷越深

“聪明”的小吴认为发现了“商机”,便陆续在该网站下单了几十笔数额不等的订单,为规避平台防控,他填写了虚假的电话号码,并虚构了覆盖全国80多个城市160余个收货地址,这使得他“购买”的商品无法成功送达和确认收货,以此获取商家补贴的购物卡。

待购物卡有限期过后,小吴赶忙申请补领,等到平台重新发给他购物卡后,小吴又以未收到商品为由将原购物订单全部申请了“仅退款”。

半年多时间里,小吴注册多个账号,虚假刷单800多笔,导致该购物网站被骗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

这些骗取的购物卡全部被小吴用来购买高档烟酒并销售给外地回收烟酒的商家,以变现牟利。

涉嫌犯罪 悔不当初

2024年4月,该购物网站后台技术人员发现大量订单存在虚假刷单情况,但却无法联系到该“客户”,果断选择了报警。

民警侦查后确定小吴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将他抓获归案。

讯问中,小吴悔不当初。

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刚开始我就是想“薅羊毛”占点小便宜而已,谁知道‘胃口’越来越大,最后越陷越深了”

释法说理 追赃挽损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意见,并对小吴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

小吴表示认罪认罚:

“这次教训太深刻了,我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并退赔了该网站的全部损失。

 

检察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购物的方式越来越普及和便利。一般来说,正常利用平台或商家所设置的优惠补贴规则而选择“仅退款”或“取消订单”属于正常的“薅羊毛”,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如果个别消费者利用商家的规则漏洞恶意下单,并申请“仅退款”,这种利用虚假交易欺骗商家,使得商家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营销资金,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则可能涉嫌违法,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检察官提示

小吴的案例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交易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既定规则。

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摆正心态,切勿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电商平台和卖家也要提高自身风险意识,针对利用网络平台“钻空子”、无底线“薅羊毛”、“占便宜”的消费者,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临潼检察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