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咔哇潮饮”,千万试不得!

时间:2024-06-25 20:52: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小沙:兄弟,我这儿有瓶新饮料,“咔哇潮饮”,味道超棒,要不要试试?

法官:千万试不得,“咔哇潮饮”的实际成分是γ-羟基丁酸,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的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之前,小钟就在社会朋友的引导下染上了“咔哇潮饮”,几年下来……

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禁毒意识,增强在校学生鉴别毒品能力,近日,鄠邑法院法官助理惠向东走进西安市鄠邑区河头小学,为同学们开展了以“拒绝毒品,乐享长安”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法官:这些新型毒品,有的像零食,有的像饮料,有的像邮票,还有的像五颜六色的糖片,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诱惑力……

 

活动现场,惠向东同志围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等内容,通过讲解禁毒法律知识、发放禁毒宣传单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常见的毒品种类、毒品的传播途径、如何防范毒品等方面进行普法。同时,针对青少年好奇心重、辨别能力弱等特点,着重讲解了“电子烟”“奶茶”“ 跳跳糖”“咔哇潮饮”等新型毒品的类型和特征,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阐释毒品犯罪的行为类型及法律后果,帮助同学们建立起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警惕毒品陷阱,抵制毒品诱惑。

 

“相比传统毒品,新型毒品更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很容易对青少年造成危害,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活动最后,惠向东告诫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乐和寻求刺激,不结交社会上不良青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小爱:原来毒品离我们那么近,我们必须擦亮眼睛,时刻警惕这些披着漂亮‘外衣’的新型毒品。

小明:参加这次活动,让我明白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道理。毒品是一种摧毁人的意志和生命的恶势力,我们不能被它所迷惑。

 


来源:西安鄠邑法院

作者:惠向东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