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枫”景】“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时间:2024-06-25 20:55:2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6月20日,聂某与白某生命权纠纷一案经高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向西乡县人民法院茶镇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案情简介

今年6月14日,聂某母亲范某因病在白某经营的卫生室诊疗,在门诊输液过程中,范某身体突发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聂某在白某家中纠缠吵闹,要求白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90余万元。白某及其家人深受搅扰。

解纷经过

镇、村干部得知情况后,为降低事件影响,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组建了由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共同对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经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充分沟通、认真权衡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由白某向范某家属一次性补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3万元,并就范某安葬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事后,当事双方共同申请西乡县人民法院茶镇法庭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生命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是西乡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耕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举措。该举措能够及时介入纠纷,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调解服务,避免造成衍生诉讼案件,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


来源:西乡法院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