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 16:06: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出击,成功扣押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失联多时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致其1日内主动还款,案件圆满执结。
案件详情
案件源于一起追偿权纠纷,法院依法调解后,被执行人刘某未在调解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人便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蒋卫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遂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车辆档案信息,但无车辆具体下落。
6月20日,执行干警突然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车辆线索,立即奔赴现场对查封车辆进行扣押。到达停车场后,因刘某车辆已抵押给第三人偿还债务,第三人将车牌、钥匙藏匿,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详细摸排查找,在停放着一百多辆车的停车场内发现了可疑车辆,经过核对车架号,确认车辆无误。执行干警耐心对第三人进行释法明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交涉,第三人终于愿意配合法院扣押车辆。
被执行人刘某在得知法院发现其车辆并已扣押回执行局后,迫于执行压力,于第2天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额履行了7万余元案款的偿还义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一通电话,一条线索,就是法官行动的号角。一周内,莲湖法院三个执行小组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3辆,清腾房屋2套,拘留被执行人1人,以强有力的措施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了威慑,敦促其及时履行义务。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打好执行“组合拳”,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促进更多案件执行完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莲湖法院
责编| 李鹏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