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2 16:45: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一名肢体残疾的当事人田某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干部的帮助下来到西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寻求立案帮助。
田某系河南省章丘市人,肢体残疾二级,2023年在东莞市认识了西乡籍杨某。后杨某向田某借款20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田某只身来到西乡寻找杨某,得知杨某已举家搬迁,田某寻找无果,所带钱财也所剩无几,在派出所民警、救助站、法律援助中心干部的共同协助下,携带立案材料来到了西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立案窗口初步审查材料后认为符合案件受理条件,但按照管辖原则,田某需前往40余公里外的茶镇法庭审查立案。考虑到田某患有肢体残疾且经济困难,立案干警当即联系茶镇法庭告知案情,本着“提升服务质效、减少诉讼成本”的目的,由立案窗口代为接收审查立案材料,受理案件,并告知田某可先行回家,后期可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
“小窗口”体现“大民生”。2022年6月西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西乡法院持续关注特殊群体诉讼服务需求,开通立案“爱心通道”,累计为182名残障人士提供优化立案流程、诉前调解、速裁案件快审快结等诉讼服务,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深化便民举措,提供更加人性化、高质量的贴心服务。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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