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4 20:47: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本是讲义气借钱
给好友解燃眉之急
谁料朋友借钱后
却“一借不复还”
然而,
通过鄠邑法院“共享法庭”的努力
友谊的小船并没有翻
近日,在西安鄠邑法院共享法庭,民一庭法官张保育高效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场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同时,远在广东某地的原告李天也收到了被告郭浩的第一笔还款2000余元,逾期近2年的借款终于得以收回。
原告李天和被告郭浩系朋友关系,2022年4月,郭浩因资金周转不开,陆续向李天借款15000元,并承诺于2022年8月前还清。期间郭浩仅还款2000元,原告多次讨要无果,自己又身处广东不便追索,遂通过网上立案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保育在了解案情后,知道二人系好友关系,且双方对欠款事实争议不大,具有很好的调解基础,便多次电话联系,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表示二人既作为朋友,有什么事都该好好商量,平心静气的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同意“线上调解”。
原告李天:我也是把他当真心朋友才借这笔钱的,如果不是他一直拖着不还,我真不想闹上法院。
法官:你们以前都是好朋友,当初他能借钱给你,不就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吗?这钱一借就是好几年,如今人家需要用钱,你还一再推脱说没钱。咱们做人可要知恩图报、将心比心呀!
调解现场,张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从友情谈到信誉、从道德说到法律,一步步做郭浩的思想工作。
被告郭浩:张法官,我不是不认这个钱,当初我需要用钱,老李啥也不说直接把钱借给了我。现在人家有急用,我本该第一时间还上,但我家里最近情况比较复杂,我也想还,但是确实没有还款能力,我没想赖这个钱……
眼见气氛有所缓和,张法官又向郭浩说明了欠钱不还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财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法律后果,并转头建议李天念及昔日友情,考虑郭浩的经济状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
一番情法交融的劝说下,郭浩终于认识到自己不该不讲信用,欠钱不还。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天同意给予郭浩3个月的宽限期,身在外地的李天也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签署了调解协议等材料。随后,法官迅速启动司法确认工作,制作裁定书及时发放。
“收到了,第一笔还款收到了。”
裁定电子送达后,郭浩将第一笔还款2000余元转账至李天账户,并承诺余款11000元将于2024年7月30日前付清。(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鄠邑法院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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