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9 17:28: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寻找被执行人,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的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大荔法院定期常态化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田娟
住所地:大荔县城关镇润泽金地东二号楼1102室
身份证号:6105231981****0047
执行依据:(2020)陕0523执恢311号
执行标的:205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5000元
悬赏条件:提供线索或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
举报电话:0913-3256521
被执行人:张恒利
住所地:大荔县城关镇润泽金地东二号楼1102室
身份证号:4103221978****181X
执行依据:(2020)陕0523执恢311号
执行标的:205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5000元
悬赏条件:提供线索或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
举报电话:0913-3256521
本院郑重承诺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到位的,本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 大荔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