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钱!大荔法院向226名受害人发放退赔款

时间:2024-07-09 17:28:2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一

“您好,请问是某某吗?我是大荔法院执行局干警,打电话是通知您领取退赔款...”自7月9日起,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汪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集中退赔,向226名受害人发放追缴回的退赔款200万余元,挽回了受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

 


 

汪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大荔法院执行局当即开展追缴工作,对案件信息进行详细梳理,按照前期已经控制的财产和尚需进一步执行的财产情况展开执行。本案的典型特点是受害人数多,退赔金额大,为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权益,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调取卷宗,统查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对变更联系方式的受害人,积极请求公安机关及其他受害人协助查询。针对执行到案的案款,制作案款分配方案,按比例仔细计算发放金额,有效提升案款发放效率。

 

近年来,大荔法院执行局不断加大对刑事涉财案件的追缴力度,力争及时退赔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

 


来源| 大荔法院

作者| 张一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