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1 10:19: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劳务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诚信合作的基础之上,我理解这起纠纷给你们带来的不便和困扰,咱们的共同目的是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大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促进纠纷解决。”在法官的协调指导下,县调委会调解员陈天舟就这起跨度10年的劳务纠纷“旧账”进行调解。
案情简介
2014年,被申请人陈勇(化名)承接县内某镇道路硬化施工工程,申请人徐浩(化名)等7人为其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陈勇向徐浩等7人出具了欠条。十年间,徐浩等人多次催要劳务费,但均被陈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徐浩等7位申请人陆续将陈勇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劳务费4万余元。
解纷经过
如何快速高效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本着“如我在诉”的理念,邀请双方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由西乡县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天舟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争取“一揽子”解决该系列纠纷。
十年间,壮年劳力如今也已步入花甲、古稀之年,调解员兼顾法理人情,充分考虑徐浩等7名民工生活所需及陈勇工程欠款的现实困难,围绕劳务费给付等问题组织双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由陈勇当庭履行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费约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法庭依申请对7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现场拿到了法院裁定书,10年讨薪路在此刻也顺利画上了句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西乡法院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妥善处理民生案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涉民生纠纷得到高效化解,把公平正义送进千家万户。
来源:西乡法院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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