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9 19:19: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栾 帅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
受理了3名购房者起诉
同一房地产开发商的买卖合同纠纷
栾帅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购房者家中查看发现,开发商铺设的是木屑压制而成的木地板,无论材质还是使用年限均与合同约定的复合木地板不同。
购房者坚持要求无损更换,但由于已进行了装修,若更换不仅会影响到屋内整体装修,也会造成资源过度浪费,且类似情况该小区还有100余户。案件可能会影响其他业主。
秉承“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的解纷思路
及时妥善化解纠纷
避免发生类案纠纷
灵活运用庭所衔接、双向互通模式
栾法官主动联系辖区司法所
将案件情况与该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沟通
希望利用各自优势就地实质解纷
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对症开方”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栾法官将案件委派给未央宫街道办人民调解员,确定了以赔偿为主的调解方案。
实质解纷
在初次调解时,购房者对仅赔偿不更换的方案无法接受,调解员遂邀请承办法官协助,面对面指导解纷。
调解员从事实、情理角度,法官从法规、程序角度,相互配合多方面分析现状及购房者诉求的可行性、阐释利弊,当事人也对各自顾虑畅所欲言。最终购房者同意以赔偿方式解决纠纷。
就赔偿金额,调解员又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开发商于2024年6月24日之前向购房者赔付6000元,至此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司法确认 督促履执
随后,调解员指导双方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保障了购房者权益的履行。履行期限届满前,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开发商督促履执,开发商现已向购房者按期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来源:未央法院
作者:栾 帅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