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3 17:41: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马合肥
近日,安康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恒口示范区某村内水塘中的鱼苗被顺利迁移至另一水塘,避免了该村养殖产业可能产生的损失,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
村民李某为通过养殖产业带动增收,租赁同村村民王某、谢某的土地共10亩水塘 ,开发鱼塘养鱼。今年4月,双方租赁合同到期,王某、谢某多次要求李某限期清塘,李某因暂未找到合适鱼塘,一直不予归还,王某、谢某二人便一纸诉状诉至恒口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村村民的经济收入主要以养殖经营为主,该案能否妥善解决对当地乡村振兴发展将产生有一定影响。经过法庭干警多次勘察现场,得知鱼塘里尚有上千斤鱼苗,若强制执行清塘必然会对养殖者李某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多次调解,一方面劝导、督促李某尽快履行清塘义务,另一方面引导王某、谢某宽限时间,让李某尽快找到合适鱼塘后再行搬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给李某再宽限一个月的时间进行鱼塘搬迁,最终李某在限定时间内顺利对鱼塘鱼苗进行了迁移,避免了上万元的经济损失。
恒口法庭作为辖区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未雨绸缪主动将解纷关口前移,贯彻情理法交融的调解理念,努力践行“小案护民生”的社会要求,倾情描绘乡村振兴的法治画卷。
作者:马合肥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