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隔夜“仇”——西安碑林法院迅速化解百万纠纷

时间:2024-07-26 17:03: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王法官,老赵把答应的钱都给我了,我现在就去给他解保。” 7月23日,原告孙某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珍告知了这一消息,这场百万元的纠纷顺利化解。

孙某和赵某本是认识20多年的朋友,2022年,赵某因为做生意向孙某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并由赵某的姐姐、姐夫为借款做了担保。期限届满后,赵某未偿还借款,孙某随即将赵某及赵某的姐姐、姐夫起诉至法院,并办理了诉前保全。接到法院通知后,赵某表示他一直按期向孙某支付利息,今年因为做生意被骗,报案后现在还没追回损失,这些情况也都告知了孙某,并非故意欠钱不还,而且赵某的姐姐还把房产证交给孙某作为抵押。

本案原定于2024年7月底开庭审理,但在法院确定了开庭时间后,赵某的姐夫焦急于还不上钱会成为“老赖”,又气愤于孙某在他们家最难的时候“落井下石”,当天就从周至老家赶到西安,在孙某家门口坐了一晚上。第二天上午,赵某给法院打来电话,称其姐夫在孙某家门口坐了一夜,害怕出事。孙某也向法院反映了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王珍认为事态紧急,不能再等到开庭,当即决定以调代诉,尽最大可能化解双方矛盾,立即通知双方到庭。经法官组织调解,孙某放弃利息及少量本金,赵某及其姐姐当即筹措资金,并表示当庭向原告清偿借款50万元,剩余款项一年内还清。在履行过程中,赵某因银行卡限额及操作错误,只向孙某支付了8万元,孙某也表示理解,法官督促赵某及其姐姐务必于次日向孙某履行剩余款项。经过法院的快速处理,这场百万纠纷最终没有留下隔夜“仇”。

今日再晚都是早,明日再早都是晚。本案纠纷的快速调处,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让双方当事人真切感受调解结案的高效便捷。在今后的工作中,碑林法院将继续深耕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调对接的诉源治理新机制,打好纠纷化解组合拳,努力提升当事人司法获得感。

 


来源| 碑林法院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