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朋友借款生纠纷 法官执行续友情

时间:2024-07-30 17:25: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法院执行局综合团队收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汪某送来的锦旗,“执法为民”四个大字不仅表达了汪某满心的谢意,也是三原法院执行法官以“如我在执” 的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的真实写照。

汪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因王某兄长患病急需用钱,其在汪某处借款180000元逾期未还,汪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借款,但王某因经济困难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汪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任宏伟、书记员王磊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王某,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疏解心结,向其告知履行还款义务的必须性,“当初汪某借钱给你,你们约定了还款期限,还钱是理所应当的,18万可不是小数目,汪某当你是至交好友,毫不犹豫借钱给你,而你不还钱对得起这份友情么?如果你拒不履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到时候得不偿失,雪中送炭不易,不要寒了朋友的心!”。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汪某也念及双方多年友情,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王某归还借款120000,下余60000分一年期按月履行,双方友情再续。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的借贷本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情谊。三原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案件时,力求用情感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适当修复双方当事人感情,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