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1 13:42: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落实公安部8项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捷通过,咸阳交警经过现场调研勘察,选取彩虹十字(彩虹一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作为试点,渠化设置非机动车左转车道、左转信号灯和引导屏,试点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新措施。
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经该路口有左转需求时: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为红灯时,应在非机动车左转车道停止线后等待左转;当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绿灯亮起时,非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沿非机动车左转导向线直接一次性通过路口,不必再行驶到对向路口等待信号灯二次过街。
交警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性左转过街时应注意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越线等待;非机动车要在车道内行驶,切勿越线行驶、逆向行驶;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一次过街的路口,仍需要按照之前的“二次过街”方式完成左转,确保通行安全。
下一步,咸阳交警将在其它符合条件的路口继续推行非机动车一次过街措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益。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