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把“民生小事”当成“头等大事”来办

时间:2024-08-01 11:10: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民生无小事,关乎幸福度。尤其是发生在社区里、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时刻牵挂着碑林法院干警的心。在每一次“无讼社区”的常态化走访中,碑林法院干警都积极与社区群众沟通联络,了解社区群众急难愁盼,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干警姚耀一行前往西勘社区了解社情民意,落实诉源治理工作。

01 为老旧小区改造难题提供思路

 

西勘社区辖区内老旧小区众多,其中23号院建于上世纪70年代,至今楼宇内部老化、外部脱落,停电、漏水等现象频繁发生,居民楼“老龄化”问题严重,给居住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居民对于老旧楼宇改造意愿强烈,但内部意见分歧较大,且对于改造资金来源问题存在困惑。碑林法院此前在“无讼社区”常态化走访中已多次与西勘社区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深入实地进行考察,据此提出了“社区牵线、居民共商、群众自筹、政府支持”的思路。社区工作人员提到,截至目前,社区已经安排专人进行了摸排,由居民代表出面统计居民的改造需求及出资意愿,社区同时在积极协调筹备居民大会,为下一步改造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提供依据。就社区与居民广泛关注的改造资金问题,姚耀结合实践,向社区干部释明了政府出资改造、产权人出资改造、社会资金改造等多种模式的选择路径,对于贴合社区实际情况的产权人出资改造模式,向其提示了改造方案制定、业主民主表决程序、招投标程序、建设施工等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收到了社区同志的好评。社区干部张凯表示,西勘社区辖区内以老旧小区为主,与23号院类似的问题未来将会不断涌现,面临的升级改造难度大,存在的法律问题多,各方利益难以平衡协调,希望加紧同法院同志的交流学习,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02 为邻里噪音问题现场协调

 

应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姚耀一行深入社区,与居民面对面交流,现场答疑解惑。一社区居民不由感叹道“法院同志来得太及时了,近两天正好因为邻居制造的噪音产生了纠纷不知该怎么处理”,听完当事人的相关讲述后,姚耀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向其普及了相邻权的知识,现实生活中,楼上楼下产生声响是不可避免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楼下住户有对声响的容忍义务,面对噪音,可以本着邻里和谐的态度积极协商解决,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必要时可以邀请社区出面进行协调,姚耀当即表示,如果经沟通协商还存在噪音问题,可以由法官出面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争取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03 为物业服务问题当场普法

 

走访过程中,干警同时了解到,社区内建行家属院曾属于单位内部住房,此前由单位物业提供低价服务,单位进行补贴,但后来众多职工将房屋出售,目前家属院内多数已为外来居民,单位因此停止补贴,物业公司由于收费低,难以维持运营成本,欲提高物业费或进行撤离,而居民认为物业公司收了物业费却不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双方因此分歧较大。针对上述问题,法院干警建议由社区出面协调,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协调物价部门按照市场规则对物业服务费用重新核准定价,由业主大会对是否聘用现有物业服务公司或更换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表决,在尊重最广大居民意愿的基础上依法解决物业服务问题。

“我们社区硬件上‘老龄化’问题严重,给居民生活和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感谢碑林法院干警特地前来提供法律援助”,社区干部激动地说到。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碑林法院将深耕诉源治理,深化为民服务,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下沉,为广大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通过引导自治、突出法治、倡导德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形成“息诉止纷”良好氛围,用实际行动推动“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来源| 碑林法院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