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巧用“云上法庭”高效化解三起纠纷

时间:2024-08-13 16:32:5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董以旭

紫阳县位于陕西南部,汉江上游,巴山北麓,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有8万多人外出务工。为较好地解决法院服务半径覆盖不够、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近年来,紫阳法院进一步织密全域“云上共享法庭”网络,为五个基层法庭全部配备“云上法庭”设备,实现全天候、全域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及时化解矛盾,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红椿法庭30分钟调解“新疆—西安”民间借贷纠纷。2022年5月,新疆图木舒克市袁某与紫阳县红椿镇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发展为恋爱、结婚对象关系。2022年,孙某因故被困于新疆喀什市,期间多次向袁某借款,均承诺后期返还,经汇总,双方共同确认借款金额为71000元。这其中部分借款是袁某申请的网络贷款,截至2023年2月17日,共产生利息14000元。孙某曾在微信上认可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5000元,并承诺慢慢返还。后二人婚恋关系破裂,袁某多次催要借款,孙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故袁某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85000元。

紫阳县人民法院红椿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原告袁某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与孙某取得联系,承办法官经过走访村委会,几经周折,多方打听,与孙某父亲取得联系,并将孙某被诉情况告知孙某父亲,委托其代为转达。几天后,孙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袁某诉请属实,愿意分期还款,但因其现在西安务工,工作内容繁重无法赶回,申请网上调解。袁某表示自己身在新疆,路途遥远,也愿意网上调解。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节省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承办法官遂于2024年8月7日启用“云上法庭”进行调解,并远程指导双方当事人使用手机进入庭审。除原被告身处不同的空间外,整个庭审过程与往常并无二致。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进行,清晰流畅,承办法官仅用30分钟便捋清了案件事实。最终,因双方并无实质性争议,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孙某分期向袁某偿还借款70000元。此款自2024年8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3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并各自通过手机屏幕在笔录上签字。

“有了‘云上法庭’,我们不用四处奔波,呆在家里就完成了诉讼,为我们所有诉讼参与人都提供了方便!”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说道。

 

洄水法庭圆满调解跨越1800余公里离婚纠纷。2009年,紫阳县界岭镇钟某与同镇村民胡某认识后开始同居生活,于2011年8月生育一子,于2014年1月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婚后经营店铺期间,店铺亏损,产生了一些债务,加之家庭琐事,双方心生嫌隙,后二人便去往不同的地方务工。2018年,胡某去往外地上班后,便再未回家,也很少与钟某及孩子联系。钟某认为,二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婚姻感情彻底破裂,便起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胡某离婚。

紫阳县人民法院洄水法庭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真实想法,耐心听取双方诉求,考虑到双方均有离婚意愿,而被告胡某在广东工作,采用传统方式调解不仅费时费力,来回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采用“云上法庭”调解,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讼成本。

承办法官耐心指导当事人注册、登录“出庭”小程序,组织远隔1800余公里的钟某与胡某在“云端”“面对面”沟通。承办法官在仔细询问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的意见后,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原告钟某抚养,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随即,承办法官出具了调解书并电子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蒿坪法庭在线调解跨洲民间借贷纠纷。2023年1月,紫阳县汉王镇吴某欲投资沙场,便向汉阴县漩涡镇陈某借款55000元。后陈某将借款交付给吴某,吴某向陈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于2023年6月前偿还20000元,于12月31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吴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计划,陈某多次索要未果,便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

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法庭受理该案后,始终联系不上被告吴某,后通过走访村委会联系上吴某妻子。经询问,得知吴某现身在西非加纳共和国,承办法官遂委托吴某妻子将案件情况向吴某转达,希望吴某本人能联系法院积极应诉,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后吴某联系承办法官,并认可借款事实,表达调解意愿,但因其现在国外,不方便回国参与诉讼。

“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吴某,但怎么组织他们双方参与调解呢?”承办法官想到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参与调解,考虑到时差8个小时,承办法官遂精心选择合适时间开展调解。下午3时(西非加纳共和国此时是上午8时左右)准时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核对双方身份信息、出具相关证据后,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解释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吴某自愿分期偿还借款本金55000元,法庭当即出具调解书,并以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既提升了审判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供稿:紫阳法院

作者:董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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