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20:05: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沙楠
2024年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大荔法院与大荔检察院联合举办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活动现场,干警们在检法大楼门前精心布置了宣传展板,内容涵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生态修复项目介绍等,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彩页,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使生态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随后,由两院干警组成的联合宣传队伍,先后前往陕西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黄河牛毛湾风景区“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进行实地巡查与宣传教育。巡查中,干警们与大荔县湿地保护中心、大荔黄河河务局工作人员共同查看了湿地公园、牛毛湾风景区的生态环境状况,交流了黄河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协作,共同守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加快绿色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此外,干警们还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互动问答及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观光群众普及了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及黄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黄河生态保护的行动中来。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是对群众生态法律知识的一次普及,也是大荔法院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大荔法院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大荔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李沙楠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