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 | 创新举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时间:2024-08-14 20:00:3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赵丽辉

 

初秋的勉县定军山镇鸟语花香,惠风和畅,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一幅美丽新农村的画卷尽收眼底,这些喜人的景象得益于勉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勉县法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执法办案”为要务,守护绿水青山。2021年3月被告人余某通过网络购买塑料夹、钢丝、弹簧等物件组装成弹簧套10副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捕获野猪、野獾、小麂等野生动物10余只,经鉴定小麂、中华斑羚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上述野生动物共计65300元,勉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向勉县法院对余某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余某系初犯,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故勉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依法没收作案工具;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去年一月底,勉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温泉法庭成立,我们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托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优势,综合适用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持续加大环境资源犯罪惩治力度,守护绿水青山。”温泉法庭胡庭长说道。

截至目前,环资法庭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近30件。审理刑事案件11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1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7人,判处拘役2人,单处罚金5人;责令生态修复9案。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4件。

一纸裁判并不是案件的终结,通过司法裁判,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才是最终目的。勉县法院以“恢复性司法”为理念,筑牢生态屏障。去年五月,勉县长沟河镇成立了“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今年6月勉县定军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启用,为环境违法行为人执行异地修复、劳务代偿提供场地平台同时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工作。

此外在环资案件的裁判过程中,勉县法院也始终坚持生态环境修复优先理念,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指引作用。在审理王某甲非法狩猎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积极邀请当地镇村干部及群众进行旁听并责令其在辖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勉县法院积极探索“修复费用+劳务代偿”“修复费用+义务普法宣传”模式,实现了民生保障与生态环境修复的平衡,引导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勉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两山”理论,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赵丽辉)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