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19:45: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武 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8月13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在昌平公园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群众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宣讲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生态保护司法案例,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倡导大家节约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呵护自然生态,使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观念深入人心。
此次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对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的法律认识,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号召大家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今后,富平县人民法院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强化环资审判职能,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富平绿色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作者:武 晨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