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9 14:54: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当天,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程指导的VR庭审直播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
此次直播系季某等四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采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制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全国人大代表玉明姬、吉林省人大代表、珲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直播吸引483万观众通过吉林高院抖音号远程观看。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8日,为猎捕野生动物食用,被告人季某伙同尹某、常某、于某驾车前往珲春市板石镇东兴村东山附近,采用猎狗围猎方式,使用扎枪非法猎捕野生梅花鹿和野猪各1只。在猎捕过程中,被告人季某和常某负责猎捕,被告人尹某和于某负责开车接送和运输猎获物。经鉴定,季某等四人猎获的动物物种为野生梅花鹿和野猪,野生梅花鹿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价值30000元/只;野猪价值500元/只。
法院审判
经庭审调查,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本案依法当庭宣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依法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四名被告人共同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
休庭期间,法官助理针对直播中网友提问进行现场解答,并结合法院实际审理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生动的普法宣讲,通过聆听讲解,网友们深刻感受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关爱野生动物、依法依规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此次VR庭审直播是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的有力举措,广大网友“身临其境”了解法院庭审过程,对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供稿|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作者| 康风姣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